焦点快讯:
一
我上乩时喜欢嚼颗红心橄榄。
这是我的个人癖好,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,竟成了同行共同的爱好,像是某个必不可少的仪式。这个习惯源于哪一年,我早就没了印象。总之,那一年的红心橄榄一定是个稀罕物(现在也是),嚼一颗可以在嘴里留下好长时间的清甘,带着新鲜树皮和冰湖水的味道。再有人来找我出乩,他们除了带钱和果盒,还得特意送来半斤五两橄榄,否则都不好意思上门。
从那时候起,我家就吃不完的橄榄,全家人一起嚼,怎么也嚼不完,有些青涩,有些甘甜,有的浑身泛着光的绿,有的则饱满得绿里透出了红,像是血管里涨满了血。真诱人!我只挑透着红的嚼,一口年轻硬朗的牙齿都嚼坏了,槽牙已经摇摇欲脱。我那两个陌生的儿子,都不太清楚他们谁是谁了。除了上乩时间,他们都懒得往我这里跑——他们年纪应该不小了吧,我不记得是哪一年生的了,只记得他们是一对双生仔。不过我一点都不觉得欢喜,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,就不属于我了,跟我无关了。他们是怎么活到现在的,一直还是个迷。后来有人跟我说,这也许是僮身该有的代价,或者说,也是一种恩惠,作为阴阳的媒介,实在无暇再管顾世俗的人伦恩怨了。
我记得我是有过一个丈夫的,否则也不会生出两个儿子来;后来丈夫死了,也可能是跑了,我并不关心。他至少在我的生命里已经消失几十年了。两个儿子在我面前从来不提及父亲,就像我在他们面前从来不提及丈夫一样。可见,在他们记事之前,他,那个负义的人已经不存在——他到底是不是一个人,这事也说不定。我一辈子在阴阳之间穿梭,有些事情确实不能跟普通人那样可以用普通思维来理解。焦点
信不信由你。
我已经没有姓名了,人们也从来不叫我的名字,就像我生来就没有名字。大多时候,我并不是我。我可以是一个人,也可以是任何一个人,那些死去的人,他们的灵魂委托我的身体再世,倾诉衷肠,交代后事,或者纯粹就是发发牢骚……我不管,我只是媒介,无权参与对话,像个冷静的旁听者。亡魂个个都是话痨,无论他们在世时是否沉默寡言,鸡毛蒜皮的事,可以唠叨一整天,谁欠了他五十块还没有还回来,某一块地土改后就是他家的如今却被村长拿去开了糖厂……再也听不到更为新意的故事了。生离死别难免悲伤,死鬼生者都哭哭啼啼,泪水涟涟——我每天都活在别人的遗憾和忧伤里。
我已经是很老的人了,人们习惯叫我老僮身,自二十岁那年第一次有意识开始,一辈子差不多要翻篇了。所以说,多数时候,当死者的亡灵在家人面前滔滔不绝时,我则在想自己的事情,想我晚上要听的潮剧,夜宵吃点什么好,或者第二天上街市买双布鞋,送给我的养女……等我想好这些时,亡魂已经抽离我的身体,我甚至都没有跟它打声招呼。它们肯定跟我道了谢,即便是在世时再鲁莽的人到了那会也会变得礼貌客气。面对我的冷漠,它们只能悻悻地不告而别。家属们却还围在我身边,哭哭啼啼地问着什么,他们说个没完。每一家子都一样,人在生时他们可能不闻不问,到死了,却非要做这些虚伪的事情。我讨厌极了,多少年了,这里的人都这副德行。焦点
我摆摆手,不耐烦地说:“走啰,走啰。”
家属这才纷纷起身。
我慢慢缓过神来,身体开始逐渐属于自己。这个过程有些不适,却能感觉到某种轻松的愉悦感。我的情绪低落,或者故作低落,像是大病初愈,整个身体都虚脱了。准确地说,是刚从一阵眩晕中慢慢缓过神来,天地间开始变得澄明,声音有了,颜色有了,味道也有了,肚子也开始饿了。我得吃点东西,专门有人伺候我,一个机灵的小女孩。她是个孤儿,我从八仙宫领养的,是个弃婴。十多年前的事了,我的家人还因此不开心,怀疑有了外人的介入,我的财产和资源将会遭到威胁。我懒得理他们。我做事还犯不着由凡人来管,尽管我大多时候也是凡人;再说,一个人是不是僮身,能不能吃这碗饭,更多是天生禀赋,严格上没有师徒这一说。小女孩并没有这样的禀赋,这我比谁都清楚。我只是需要一个人照顾,而家人是指望不上的了。焦点
我年纪越来越大,不可能像年轻时那样,一天可以从早上工作到夜晚。人最多的时候,我家院子的蒲团上都坐满了人,每个人都急切地想跟逝世亲人说上几句。当时我年轻力胜,它们召之即来,对我十分信任。它们总归是怕人的,甚至说,比做人时还要怕人,如果不是值得信任的僮身,它们根本不会听从使唤。它们缩头缩脑,像是一堆蚂蚁集聚在某个墙角或者瓦砾之下,要么就魂不守舍游荡在深夜的街道,或者海边木麻黄的树梢上,蹑手蹑脚,悄无声息。
实际上,它们都在等着我的召唤,就像取了号的病人在医院的大厅里坐立不安。我大可以把它们想象成正在等待排工的生产队员,年轻时我作为生产队的妇女队长,高声给队员安排工作和记工分时,心里确实有种时代赋予的优越感。我甚至当众扇过一位比我还要傲慢的下乡知青,也拒绝过不配合的亡魂——当然那是少数,它可能真的不想再见到亲人,有自己的苦衷和隐情。我会替它保密,不能如实告知亲属,我得跟家属说,它外出了,就像拜访一个人却发现房门紧锁一样,它大概去干一件对它而言特别重要的事情,比如实现生前落下的遗憾……借口总是很多,全由我说了算。好汉不提当年勇,是人都有体力不支的时候。老了,光辉历史不提也罢。焦点
二
别骗我,我比谁都清楚,人活这一辈子其实一点意思都没有。但也不是说,觉得没意思就可以去死,我作为僮身又比谁都清楚,人死了更没意思。当然了,如果让我回想这辈子,一个僮身的一辈子,难道就没有遇到一个有趣的亡魂或者其他什么值得一说的事情吗?那也不是没有。接下来我要讲的,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,那时我还年轻,正值壮年,正是我最红火的时候。我自信没有召错过一个亡魂,也没有误传过口讯。相反,我总是对它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,哪怕死者散落多时或在千里之外,我也能把它们的意愿如实传达,有时遇到不善言辞的家伙,还能准确地揣摩出它们的心里话。木讷的它们总是对我充满感激之情,走之前都不忘朝我深鞠一躬,饱含泪水。
即便如此,我还是犯了错——那也是我僮身生涯的唯一污点。
我记得那天下很大的雨,那么大的雨只能发生在夏天,要么就是初秋,可以确定的不是冬天,扇背镇的冬天严格上说也就是过年前后那一个月。雨很大,雨水几乎漫过了我家的门槛,院子里积满了水,青苔和地锦的叶子堵住了下水道。我想这么大的雨应该不会有人上门了。屋里就我一个人,我不知道两个尚且年幼的双生仔去哪了,谁在帮我带——前面我已经说过,这些琐事我一点记忆都没有了。对于那天的细节,我却清楚得很,仿佛就像影片卡带,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回放。我洗了手,换下灰褐色的长衫,往神炉上了炷香。我想睡一觉,下雨天睡觉对当时的我来说是一件挺美妙的事情。睡之前,我先数了一遍那些天赚的钱,皱巴巴的一张张叠好,放进一个凸凸凹凹的长方型铝盒里,就是那种赤脚医生装针筒针头的铝盒子,再把它塞到我的绣花枕头下面。铝盒里面除了钱,还放着一个银光闪闪的派克钢笔盖——关于这个钢笔盖的来由我后面会讲到,先不着急。总之,对我而言,它跟钱一样值得珍藏。可是,我刚躺下不久,院门就被敲响了,砰砰砰,像是什么笨重的东西在地上翻滚。我突然惊醒,似乎还梦见了什么。敲门的声音实在有点大,如果不那样,估计也会淹没在雨声中。焦点
我自然有些埋怨,拖着步子,蛮生气地穿过院子去开门,用一张臭脸表达我的心情。开了门,我整张臭脸却瞬间垮了下来。站在眼前的是一个全身湿透了的女人,她看起来年纪不大,穿扮却极其老成,头上盘着发髻,还用一小块黑色丝网兜起来,横叉着一根细长弯曲的银簪;身上是一袭黑色的粗布衣裤,因为全湿了,颜色加重,似乎带着某种力量,把女人往地上拉扯。她站着都是费劲的,身后还带着一个男孩,十多岁的样子,同样全身没有一块地方是干的——他们应该是母子俩,我猜,事实上也是。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在一个暴雨天出门,连顶斗笠也不带,估计走了不近的路途,是周边的乡下人吧,他们全身不但湿透了,还溅满了污泥。小男孩明显不够机灵,在我开门拉他母亲进屋时,他依然站在门外,不知所措,双手绞着衣角的雨水。女人带着歉意的笑,她说雨太大了,带过来的果盒和香烛过螺河时被水冲走了,雨水都把迎仙桥给淹了。我没说话,只是看着他们。不知怎么回事,眼前的女人让我有种亲切感。如果我没猜错,她来召唤的应该是丈夫的亡魂。焦点
“可以了吗?” 过了一会,女人问道。
“刚上了香,驱散了阴魂,这会要上乩,你得亲自换红。”我的话女人不是很理解,看样子她是初次召魂,并不懂得这人鬼之间的礼仪。焚黄香驱魂,换了红香,相当于紧急信号,召魂留步。身为僮身,我当然知道所谓的礼仪说白了都是过场,是刻意营造出来的繁琐而神秘的气氛。事实上,只要是亡魂,即便在千里之外,哪怕我只是把咒语轻轻一念,也等同于在它们的耳边大声疾呼。
女人从神案边的屉子里抽出红香,她点香的动作极其笨拙,一直在抖,好不容易才把红香点着。红香气味特殊,带着浓烈的檀香气味,屋里很少能闻到。我喜欢这种脱俗的气味。多数时候,屋里的空气是浑浊的,就像中药房有它特别的味道,一个僮身的房间也不可能空气清新。焦点
“他一定还没走远,我昨晚梦见他了,他说他在等着我。”女人声音很急切,看样子都快哭了。这应该就是她这么急着来找我的原因。丈夫都托梦了,不过这梦也托得太不体恤了,偏偏选择在这样恶劣的天气。
我没说话,这证明我已经开始进入状态了。
我重新穿上灰褐色长衫,红香的气味让我昏昏欲睡。
我问:“死了多久了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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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人很迟疑,她用一块湿润的格子手帕擦了一把脸,拧干了水,又递给了身后的男孩。她示意男孩去角落的椅子上等着,有些话似乎还不能当着儿子的面讲得太清楚。男孩却麻木地站在一边,雨水还顺着他长满青春痘的脸上往下滑。他看起来有些憨态,不像一个正常的孩子。
“……是啊,多久了?我也不知道多久了,到底是生还是死,也没人给我一个确信。孩子刚出生他就走了,听说是被过路的部队抓了壮丁。离开那会他还没有吃午饭,是饿着肚子去的,家人说他只是帮部队扛子弹,过了扇背镇就能回来了,最多到鹿河镇,来回也就三五天的时间。后来我才知道,他们都是在安慰我,也是安慰自己。我们一家人每天都在村口张望,盼着他的身影能在日落的地方出现……这么多年了,他一点音讯也没有。前几年,我托了生产队长去乡政府询问,乡政府也没给我任何消息。那个戴眼镜的瘦个子偷偷跟我说,最好别再追究了,他当年跟着走的部队应该不是自己人,可能是日本鬼子,不过十有八九是反动派,谁知道呢?世道那么乱。我吓得半死,再也没敢跟人提起他。后来我听村里一个教书先生说,如果跟了日本鬼子,肯定是死了,要是跟了反动派,可能死了,也可能还活着。你看,孩子都这么大了,他早不托梦给我,非得拖到昨天晚上,他才来托梦。他说他冷,没人给他烧衣,也没人祭拜,做鬼了还天天饿肚子。我一大早才冒雨赶您这儿来,我就想听他说说,这么多年来,他是怎么过的,怎么死的……”焦点
说着,女人抽抽涕涕哭了起来。
这种情况我并非第一次遇到,这对我而言不是什么难事,活人我召不回来,死人就算死在冰山雪地,我照样能把他们的英魂召回来。
我说:“是生是死,我来召。”
案头放着三颗红心橄榄,是昨日剩下的,或者前天。我忘了。橄榄已经有些皱皮,看起来像是老人掉了牙齿的瘪嘴,还落了一些香灰。我没打算嚼它。我盘坐在蒲团上,嘱咐女人往底下的铜盘烧一张马辆符,那是烧给远路亡魂的坐骑。不过我做僮身这么久,从来没见过哪个亡魂是坐着马辆进入我的身体的,他们比马辆要快多了。马辆符一烧,青烟升起,我闭上眼睛,双手绞成拳头放于胸前——开始念咒语。焦点
骑马哒哒声,
身着龙袍脚穿靴,
头壳戴顶金帽仔,
待阮僮身代恁言……
正如女人所言,他憋了这么多年才回来托梦,不管是出于什么考虑,此刻急于见到亲人的心情肯定相当激烈。我的咒语才刚念完一遍,它就已经出现在我身后了。没错,就是它了,这个疲惫的男人至少有一米八的身高。当然,我不可能看见,这是我们这一行的规矩,我们只能用心灵感应它的存在。它身着军装,只是残破不堪,到处沾满了血迹凝固而成的硬痂,看起来实在不像是穿着衣服,倒像是披着铠甲。我继续念咒语,眼前开始雾白一片,直至完全看不见,失去知觉——这是它正在进入身体的征兆,我再熟悉不过了,只是从没有遇过这么迫切的亡魂。我甚至能感觉到它如鼓的心跳和颤栗的身体,它显然一点经验也没有,看样子是第一次被僮身召唤,就像第一次去上学的孩子见到老师时既兴奋又紧张。用不了多久,我的身体就会被它占有,我所说的每一句话,都会是它想跟亲人说的话。我可以听见,却没办法参与,这个过程会让我很难受,无数次都是这么过来的,我也习惯了。然而这次却有些不一样,我发现它并没有完全把我当作一具没有灵魂的工具。它竟然试图独立于我和女人之外,仿佛我们三人正要进行一场对话,他接下来所说的话,似乎跟我也有关系。这对我来说当然无所谓,我原谅它初来乍到,没有经验,不懂礼貌。让我回避实则上就是对一个僮身最大的尊重,任何僮身都不是神,不可能面对每一个亡魂的悲戚和不堪。既然这样,我只好充当一个冷静的旁听者,也只能是个旁听者,能与亡魂对话的,除了亲人,任何人都插不上嘴。阴阳的独特通道虽然通过我的身体来开启,却只为特定的人流通。焦点
它开始说话了。
它的嗓音很好听,我能感觉到语言从它的声腔里流淌出来的模样,仿佛水浮莲开时螺河安静的流水,熟悉得让我浑身竖起鸡皮疙瘩。
三
嘿,是你吗?我看不见,但我能感觉是你,我甚至能闻到你身上擦了双花油的味道,它来自你的衣袖,更多来自你的毛发,像是空气中本来就带着的味道。肯定是你,虽然时隔多年,我还是能闻出来,那种熟悉的感觉。你开始老了吧,像一棵树一样,不像我,人一死,就永远都不会老了,一直保持着死时的模样,看起来是个好事情,然而世上没有比这更恐怖的事情了。对于我们亡魂而言,空间是混沌的,时间是静止的。当然,凡事还得取决于我们是怎么死的,就像生人讲究来历,而死亡的方式就是一个魂魄的来历。如果是溺水而亡,那么他在阴间就一定是湿漉漉的,身上的水就像河流,永远也不会流干,永远;如果被火烧死了,那就更可怜了,他的身上会带着一股难闻的烧焦的味道,别说是人,就连同样是鬼,也不敢再靠近它半步;如果选择用望高的方式结束生命……嘿,这不用我说你也能明白吧,死相有多难看它的面目就有多难看,神明也弥补不了……我呢?不瞒你说,我选择了最为便捷的方法,一个军人的死,如果他想死的话,总比任何人都要来得简明快意,他可以自告奋勇充当敢死队,背上炸药包一个人冲在部队的最前面,他也可以不找任何掩护体,让身体赤裸在枪林弹雨的射程范围之内,他还可以临阵退缩,做一个让人鄙弃的逃兵,死在自己人的子弹下……总之,方法有很多,一个军人的死去总比活下来的几率要大得多。可那都不是我的选择,我选择了最为窝囊的办法,我踢枪自杀。部队里最不缺的就是长枪了,手枪只有长官才能佩备。用长枪自杀自然没办法自个扣动扳机,这是个难题,设计者们可能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,我只能把枪口抵住脖子,枪柄顺着身体平放在肚子上,再曲腿,用脚趾头艰难地扣动扳机——当然,如此死法也不是我个人发明的。之前我们连里就发生过一例,那人是个矮个子,看样子比我更容易操作,也许是过于自信,他用脚趾头扣动扳机时,却发生了意外,长枪从脖子上滑开了,子弹直接打进了他的眼窝子里,黑黑的一个血洞,看起来像是被人用刀子给剐了去。我当时还目睹了现场,并帮忙把尸体抬上担架。我看见他的另外一只眼睛并没有闭上,而是直勾勾地盯着我,或者盯住每一个去看热闹的人,好像在告诉我们:“你们要是自杀,可得小心点。”我当时还没有自杀的念头,一心只想着能挨过漫长的时光,脱离部队,逃回来见你们——你和我们的孩子。可是,大概半年后,我还是把长枪抵在了脖子上,这个过程让我感觉既悲痛又别扭,仿佛我不是在自杀,而是在与一把长枪做爱。是的,原谅我这么说,确实像是做爱的姿势,我充当的还是一位女性的角色。你说,荒唐吧,可笑吧。好在,很快,我就把自己顺畅地解决了,虽然因为腿脚过于颀长,弯曲扣动扳机时,确实显得有些费劲。不过,子弹分毫未差地穿过我的喉咙,在我的脖颈处开出了一个大洞,接着打在后面的墙壁上,噗的一声,我听得很清楚,就好像是谁往墙壁上吐了一口浓痰。就那样,我死了。我再也不能活着回来看你们了,作为亡魂,我可以做一些生前没法做到的事情,虽然十分有限,这跟我们生前想的不太一样,以为做了鬼就可以为所欲为,事实上,鬼比人还要拘谨——至少我还可以进入你的梦,我没办法看见你们,也没办法让你们看见,不过梦里可以,梦才是阴阳两界相通的媒介。然而,梦毕竟是虚幻的,就像隔着玻璃呼喊离去的背影,一个亡魂的撕心裂肺,在你耳边,也不过是虚无缥缈的幻听。这些我也是做了鬼才知道。我们希望听见僮身的召唤,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惨烈的场面,所有客死他乡的亡魂,都蛰伏在冰冷的大地上,为的就是等候僮身的一声召唤。这声召唤也不必叫出谁的名字,属于谁的召唤,只会在谁的耳边响起,清晰得像是有人趴在你耳边说话。十年了,我等了十年。也就是说,我死了十年了。我的尸骨早烧成了灰,魂魄却一直被禁锢在原地。我的阳寿还遥遥无期,我提前“结束”了它,并不代表就可以投胎转世了,我的魂魄还得继续“生存”,直至“寿终正寝”——这也是上天对自杀者的惩戒。驻守的部队早已迁移,营房只剩下一地残砖旧瓦,可我还仰躺在废墟之上,一步也不能离开。没有亲人召唤我,我就只能呆在原地,像个死人那样呆在原地。在我之前自杀的战友已经离开了,他的亲人早一步获知了他的死讯。而我,不知道是什么原因,死讯一直送不出去,像是有人在故意与我作对——事实上也确实如此。对于这些小事,我早就不计较了。就算他们把死讯带回了我的家乡,家里也没有亲人给我召魂。就这个问题,我思虑了十年,一直犹豫着要不要给你托梦,你们算不算是我的亲人?我实在羞于提及这件事情,是我有负于你,我抛下了你们,独自远离,虽然也是被逼无奈,你知道的,如果我不走,不随部队而去,可能早就死掉了,不过那样也好,至少魂魄还能留在家乡,不至于在异地他乡滞留十年之久,孤苦伶仃。我最终还是决定托梦给你,我没敢鲁莽,只是轻轻地叫了一声你的名字,你知道的,只有我会这么叫你,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,没有第三个人知道……焦点
四焦点
雨小了一些。焦点
我睁开眼睛时,看见女人的脸上挂着两行泪。趁着雨小,我应该打发他们离开,否则他们晚上得和我一起过夜。我习惯一个人,除了上乩时间,其他时候真不想有陌生人出现在我身边。况且,我感觉非常疲惫,从未有过的疲惫。这很奇怪,一天下来,我也就召了一回魂,不应该那么消耗我的体力。我起身时,甚至有一阵眩晕,两眼发白,差点跌倒。焦点
男孩盯着我看,他虽然憨态,眼神里却透露着对我的不信任,似乎正在质疑他所听到的一切。他甚至走过来,拉起母亲的手,要她趁早离开。焦点
女人显然并不着急,她还想再听点什么,听到一些在她看来完全可以确认的信息。我不知道她是否认同她所听到的,十有八九,她认定回来说话的就是她离开多年的丈夫了,否则她的泪水将无法解释。她眼巴巴看着我,仿佛觉得我就是她丈夫。事实上,亡魂已经从我身上离开了,凡事都有规矩,它和我相通,最多也就半炷香的时间。这里面还得算上前后的磨蹭。所以,遇到磨唧的,有时也就三五句话的事情。那次算是好的了,它一上来就说话,从头说到尾,像是已经准备多时的演讲,迫不及待想要跟大家分享。
……
(全文见《野草》2022年第1期)
【作者简介:陈再见,1982年生于广东陆丰;发表作品多篇,并多次被选刊选载;出版有长篇小说《六歌》《出花园记》、小说集《一只鸟仔独支脚》《喜欢抹脸的人》《你不知道路往哪边拐》《青面鱼》《保护色》;曾获《小说选刊》2015年度新人奖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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